留言时间:6月20日
留言内容:在固安购房后到现在房屋一直空置,没有入住,可以减免物业费么?
答复时间:6月23日
答复单位: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内容:网民您好,您咨询长期未住房屋物业费减免的咨询已收到,《廊坊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依约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得以物业空置、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或者放弃共有权利等为由拒绝交纳。据此,我县暂无物业费减免的规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留言时间:6月20日
留言内容:在固安购房后到现在房屋一直空置,没有入住,可以减免物业费么?
答复时间:6月23日
答复单位: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内容:网民您好,您咨询长期未住房屋物业费减免的咨询已收到,《廊坊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依约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得以物业空置、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或者放弃共有权利等为由拒绝交纳。据此,我县暂无物业费减免的规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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