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日)由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对外公布。事关社保、住房、教育、就医、养老托育、健身休闲……一起了解!
关于社保
• 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予以社会保险补贴。
• 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人员按规定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有序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 继续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对象放宽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 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
• 合理确定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挂钩。
• 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制定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引。
• 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发式帮扶提能增收行动。
关于住房
• 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 支持各地统筹资金渠道,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运营长期租赁住房。
• 引导支持在保障性住房中加大兼顾职住平衡的宿舍型、小户型青年公寓供给。
• 推动公共设施、居民住宅等多层建筑加装电梯。
关于教育
• 扩大现有优质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将义务教育基础薄弱学校纳入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或托管帮扶。
• 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 新建改扩建1000所以上优质普通高中,重点改善县域普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