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净化社会面消防安全环境,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现将加强近期全县消防安全工作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加强形势研判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9月30日前,研判本地、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研究针对性措施,通过召开办公会、消防工作会议等形式,部署开展消防安工作主要领导要带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已排查过的要结合隐患开展回头看活动每个乡镇至少明确1名事业编制人员专门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工作站要实体化运行;10月14日前,环京镇(园区)、要对环京村街划分区域配备挖掘机、推土机等工程机械车辆,一旦发生火灾确保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辅助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乡镇(区、办)要坚持“三个到位一是重点人群帮扶要到位。要对弱势群体家庭及重点人群开展“一次排查”,组织村(居)委会建立弱势群体和重点人群帮扶机制,明确帮扶人员对重点人群居住场所的阳台、楼道、灶台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二是重点场所排查要到位。要针对村(居)民楼院、多合一、公租房、寄宿式校外托管机构、九小等场所做到电源、火源、气源、可燃物四大必查,重拳整治。三是消防宣传要到位。充分发挥农村大喇叭的重要作用,每天向村民广播实用的消防安全常识,组织乡镇(区、办)、村(居)委会负责人、包片民警、重点人员帮扶救助人等相关人员建立微信群等通信载体有针对性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

三、行业部门要强化两个责任一是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各行业部门要督促所属单位对照检查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10月14日前,各行业部门要督促所属单位落实向社会作1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全员培训、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向行业部门报告 1次工作六个一要求。二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有针对性地重点检查,用好约谈、函告提示、行业督办、隐患曝光等措施

四、公安派出所要开展六个一活动。公安派出所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职能,持续开展六个一活动(每周对辖区内联防区域、微型消防站开展1次检查和指导每周至少组织召开1次联防区域例会每周开展1次由联防区域办公室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每周开展1次联防区域内的微型消防站参加的联合演练每周开展1创建消防安全社区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培训每周开展1次农村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培训)。

五、社会单位要加强火灾防范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重点加强值班值守和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组织全员消防培训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沿街商铺要清理违规住人,畅通安全通道,规范用火、用电行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落实消防负责人带班值守,组织力量24小时巡查,落实重点部位专人盯守。

严格落实蹲点驻防制度。行业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进驻乡镇(区、办)蹲点驻防,乡镇(区、办)要派员进驻辖区村街(社区)蹲点驻防,建立健全责任连带、责任捆绑制度公安派出所民警要对辖区村街(社区)实行分片包干制度,指导村街(社区)开展网格化排查、消防宣传等活动。

七、强化消防宣传警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各类新媒体、户外视频等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曝光突出火灾隐患,广泛开展火灾警示教育,向公众普及防火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各行业部门要分系统集中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群众发现火灾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可使用“12345”平台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