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广大群众参与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平安平稳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固安县住建局建立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举报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报奖励受理范围
(一)建筑施工
1.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4.建筑施工企业未落实岗前三级安全教育、未定期开展事故案例警示。
5.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6.施工时出现涌水、涌沙、局部坍塌,支护结构扭曲变形或出现裂缝,且有不断增大趋势,未及时采取措施。
(二)市政设施
1.城市道路发生塌陷,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2.城市道路出现结构性损坏,严重危及城市道路运行安全。
二、举报告知事项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可采取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经核查属实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住建部门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三、举报电话
固安县住建局办公室:0316-6162582 12345 12350
邮箱:gujiansheju888@126.com
邮件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源东街88号
邮政编号:065500
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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