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固安县杨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依云大街南侧、长林大道东侧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杨各庄村集体土地3.8173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水浇地3.6913公顷、果园0.0372公顷、农村道路0.0888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二区片价范围内:G-Ⅱ,区片价标准为120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复函》(固人社字[2022]44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1121.836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吴建辉 联系电话:13483619381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固安县林城工作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依云大街南侧、长林大道东侧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林城工作委员会集体土地0.7585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水浇地0.7369公顷、农村道路0.0216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二区片价范围内:G-Ⅱ,区片价标准为120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复函》(固人社字[2022]44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1121.836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吴建辉 联系电话:13483619381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固安县岳家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依云大街南侧、长林大道东侧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岳家务村集体土地0.2035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水浇地0.2035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二区片价范围内:G-Ⅱ,区片价标准为120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复函》(固人社字[2022]44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1121.836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吴建辉 联系电话:13483619381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固安县南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兴旺街北侧、育才南路西侧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南关村集体土地2.1031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水浇地0.2859公顷、旱地0.1718公顷、乔木林地0.0911公顷、其他林地1.5543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一区片价范围内:G-Ⅰ,区片价标准为180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复函》(固人社字[2022]44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1121.836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郭凯 联系电话:18103366333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固安县小梁渠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3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育才路西侧、兴旺街南侧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小梁渠村集体土地6.6053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水浇地6.3955公顷、其他林地0.2098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一区片价范围内:G-Ⅰ,区片价标准为180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复函》(固人社字[2022]44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1121.836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郭凯 联系电话:18103366333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固安县翟家圈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4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京九西路西侧、惠文东街南侧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翟家圈村集体土地1.8747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其他林地1.8747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一区片价范围内:G-Ⅰ,区片价标准为180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复函》(固人社字[2022]44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1121.836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郭凯 联系电话:18103366333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固安县大龙堂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5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永康南路东侧、工兴街南侧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大龙堂村集体土地1.6873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水浇地0.0030公顷、果园0.3066公顷、其他林地1.3526公顷、农村道路0.0161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一区片价范围内:G-Ⅰ,区片价标准为180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复函》(固人社字[2022]44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1121.836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郭凯 联系电话:18103366333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固安县公主府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6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育才路西侧、兴旺街南侧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公主府村集体土地4.8993公顷,均为农用地(水浇地4.7264公顷、旱地0.0002公顷、乔木林地0.0233公顷、其他林地0.0652公顷、其他草地0.0842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一区片价范围内:G-Ⅰ,区片价标准为180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复函》(固人社字[2022]44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1121.836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郭凯 联系电话:18103366333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固安县公主府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7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兴旺街北侧、育才南路西侧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公主府村集体土地0.6891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水浇地0.0537公顷、果园0.6283公顷、农村道路0.0071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一区片价范围内:G-Ⅰ,区片价标准为180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复函》(固人社字[2022]44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1121.836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郭凯 联系电话:18103366333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固安县南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7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兴旺街北侧、育才南路西侧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南关村集体土地0.5144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果园0.5137公顷、其他林地0.0007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一区片价范围内:G-Ⅰ,区片价标准为180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复函》(固人社字[2022]44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1121.836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郭凯 联系电话:18103366333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固安县小西湖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7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兴旺街北侧、育才南路西侧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小西湖村集体土地0.1050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其他林地0.1050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一区片价范围内:G-Ⅰ,区片价标准为180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复函》(固人社字[2022]44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1121.836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郭凯 联系电话:18103366333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固安县小梁渠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7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兴旺街北侧、育才南路西侧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小梁渠村集体土地3.2743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水浇地2.7088公顷、其他林地0.5655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一区片价范围内:G-Ⅰ,区片价标准为180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2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复函》(固人社字[2022]44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1121.836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郭凯 联系电话:18103366333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日

冀公网安备 131022020003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