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现对固安县宫村镇大杨先务村村庄规划成果进行审批前的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规划以大杨先务村行政区划范围作为规划范围,村域总面积约361.83公顷。

二、公示时间:本次公示期限30天,从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三、公示地点:大杨先务村村委会

四、提交意见期限与方式:

在公告期间请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投递到公告现场意见箱内,或按下述联系方式反馈。

1.座机:6132666

2.电子邮箱:gczbgs6132666@126.com


大杨先务村村委员会

2024年11月30日

规划管制规则

一、生态保护

(1)本村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保护村内水域、生态林、湿地、自然保留地等生态用地,主要为北村总干渠,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二、耕地保护

(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45.00公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村耕地246.24公顷,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村内划定设施农用地主要为农村道路,面积为3.98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三、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59.07公顷。

(1)村庄住房。本村内划定宅基地40.39公顷,规划新申请的宅基地2.02公顷,每户建筑基底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0米,应体现北方传统民居特色,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

(2)产业发展。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50%以下,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容积率不超过1.5,绿地率大于15%。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由村委会审查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配套设施。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3米。村内供水由北马村水厂提供。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四、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住房建设须避让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4米,道路为消防通道的,严禁堆放杂物阻碍交通。

(3)学校、广场等作为防灾避难场所,应严格建设质量。

近期建设项目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空间位置

用地面积(hm2)

建筑面积

产业规模

建设方式

责任主体

备注

国土综合整治

高标准农田建设

全村域

245






生态修复

河流治理项目

全村域内河流水面

4.11






公共服务设施

新建广场

农村居民点内部

0.34







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图片1 (2).png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规划图

图片2.png

住宅户型选型图

图片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