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六条、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部分地块进行调整并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可将对该调整方案意见反馈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了方便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及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部分地块进行调整并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可将对该方案意见反馈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城水厂
大韩寨水厂
东湾水厂
独流水厂
宫村水厂
红寺水厂
礼让店水厂
马庄水厂
牛驼水厂
彭村水厂
渠沟水厂
知子营水厂
根据固安县人民政府【2022】47号批复文件,河北固安大清河经济开发区(一期建设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05-08-01地块控规修改已于2022年05月05日批准实施,现依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示公布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修改内容予以公布。
为方便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六条、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部分地块进行调整并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可将对该调整方案意见反馈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固安县人民政府【2022】21号批复文件,固安温泉商务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05、G-06、G-07、G-08、G-26街坊控规修改方案已于2022年3月7日批准实施,现依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示公布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修改内容予以公布。
根据固安县人民政府【2022】14号批复文件,固安县新城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县城周边)G04-06地块控规修改方案已于2022年02月24日批准实施,现依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示公布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修改内容予以公布。
为方便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河北固安大清河经济开发区(一期建设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05-08-01地块控规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可将对该调整意见反馈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固安镇东街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籍调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就调查结果予以公示。集体土地所有权面积为2391.74平方米,已由村民代表选定指界人现场指界确认。如若对本次权籍调查结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15日前,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申请办理复查手续,查证资料。逾期未提出异议,即将该调查结果报固安县固安镇人民政府确认。
2月13日,苏州市在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和“愿检尽检”人员中,有4人核酸检测初筛及复核结果均呈阳性。2月12日,天津市西青区报告1例本土确诊病例。
依据固安县人民政府[2022]1号文件,固安温泉商务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已于2022年1月10日经固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现依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示公布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调整内容予以公布。
1、项目名称
固安温泉商务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2、规划调整位置
东至西经一路,南至西纬一路,西至大广高速,北至温泉大道。
3、规划调整主要内容
将 C-02-10地块拆分为 C-02-10 和 C-02-11 两块,其中 C-02-10 地块面积由9.23 公顷缩小为 7.83 公顷,保持原用地性质商业用地(B1),各项控制指标保持不变;拆分出 C-02-11 地块,面积 1.4 公顷,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B1)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A1),并根据实际需求,兼容文化设施用地(A2),地块容积率调整为小于等于 1.0,建筑密度调整为不大于 30%,建筑限高调整为 24米,绿地率保持不小于 30%不变。
4、规划主要图纸
图1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图2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图3 分图图则
依据固安县人民政府[2022]4号文件,固安县新城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县城周边)F03街坊控规修改方案已于2022年1月14日经固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现依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示公布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调整内容予以公布。
为方便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固安县新城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县城周边)G04-06地块控规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可将对该调整意见反馈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及电话: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316-5922859
公示日期:2022年01月11日至2022年02月10日
固安县新城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县城周边)G04-06地块控规修改
2、规划修改位置
南五里路南侧、玉井南路西侧、育才南路东侧、滨河北路北侧。
3、规划修改主要内容
本次控规调整以提升县城教育设施服务水平,保证拟建小学项目实施落位,以满足万华城片区内1—6年级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为目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将G04-06二类居住用地局部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即G04-06-02;
(2)调整后中小学用地增加0.9公顷,二类居住用地减少0.9公顷。
图1 地块修改前规划方案
图2 地块修改后规划方案
为方便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固安温泉商务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05、G-06、G-07、G-08、G-26街坊控规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可将对该调整意见反馈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固安县人民政府网站2021年度工作报表
固安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6-6161058
固安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gaxwxb@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gaxwxb@163.com
版权所有:固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固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冀ICP备17015145号-1 冀公网安备 13102202000385 网站标识码:1310220012
建议您使用Edge、Chrome 80+、FireFox 86+、360极速模式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